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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见面”、预约办|药品、医疗器械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这么办

     近日,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“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行政许可大厅办理许可事宜的通告”,按照有关要求,该局对在行政许可大厅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采取“不见面”方式办理。如确需现场办理的,实行预约制,并将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

  申办人采取网上办理的,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(https://zwfw.nmpa.gov.cn/web/index)、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(http://www.hljzwzx.gov.cn)或黑龙江省药监局网站(http://mpa.hlj.gov.cn)网上提交申报材料。邮寄办理可以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,收件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6号,邮政编码:150001,收件人: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大厅,电话:0451-88313114。(办理国产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、再注册、包材备案等事项的,邮寄纸质材料请注明“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大厅‘注册处’收”)

  确需现场办理的,将严格落实“扫码、测温、戴口罩”等疫情防控措施。全员核酸筛查期间,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没有证明的禁止入内。